一、本期刊屬學術性專業期刊,來稿需經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審查並經大葉大學學報編審委員會接受後使得刊登。
二、大葉大學學報編審委員會屬常設組織,依本校『大葉大學學報編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設立,委員由校長聘任。
三、來稿依稿件性質,由各學系推薦專任教師擔任之編審委員推薦二名外審委員擔任稿件初審。
四、外審委員之資格需具有博士學位或相當於副教授以上之資歷並與審件之研究領域相關為原則。
五、審查意見共分四級:(A)可立即刊登、(B)修正後刊登、(C)大幅修正後再審、(D)不適刊登。
稿件審查等級及審定參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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