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計畫報支學術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相關補充說明
依國科會來函規定,得於專題研究計畫原核定業務費項下,報支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每一計畫每年至多以報支計畫主持人1人次、與執行計畫相關之專、兼任研究助理4人次為限。
二、每一計畫每年得報支之年費以1年為限,如1次繳交超過1年之年費,國科會僅補助1年之年費。
三、入會費或年費之報支,以繳交日期為準,即繳交日期在96年12月4日以後且在計畫執行期限內者,始得報支。
四、若應國內或國際性學會之要求,必須同時繳交入會費及年費始享有該學會各項權利者,則可視為1人次而同時報支該2項費用;或依某些學會(
如IEEE)規定,繳交該學會入會費或年費時,必須同時繳交該學會下設
之分領域學會入會費或年費,始享有各項權利者,得同時報支該學會及其1項分領域學會之入會費或年費,惟報銷時應檢附相關文件,以利審核。
五、以上規定依據國科會96.12.4台會綜二字第0960064946號及97.4.16台會綜二字第0970021740號來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