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師考試
-
高普考
-
研究所考試
-
專責人員證照
-
證照獎勵辦法
:::

證照獎勵辦法

大葉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專業證照暨語文檢定鼓勵辦法

97年3月13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環境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及語文檢定,提升就業競爭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具有本系正式學籍之在校生,於在校期間考取專業證照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第三條  本辦法受理獎勵申請之證照及語文檢定項目,並於本校就讀期間內取得始可辦理申請。
第四條  本辦法受理獎勵之年度總金額以不超過八仟元,先申請先辦理為原則。
第五條  申請獎勵時,申請人須備齊以下資料:
《1》證照考取證明影本(證照影本或證照考試成績單影本),申請時須附正本以供查核。
《2》學生證影本,申請時須附正本以供查核。
第六條  獎勵金額如以下資料:

  1. 專業技術類:
    1. 環保類:甲級 300 元;乙級 100元以資鼓勵。
    2. 工安類:甲級 500元 ;乙級 200元以資鼓勵。
    3. ISO類:主任稽核員 300元以資鼓勵。
    4. 技師類:環工技師2000元以資鼓勵。

《2》語文類:

  1. 全民英檢初級通過、多益測驗500以上、托福133以上、日本語三級檢測通過,200元以資鼓勵。
  2. 全民英檢中級通過、多益測驗650以上、托福173以上、日本語二級檢測通過,300元以資鼓勵。
  3. 全民英檢中高通過、多益測驗750以上、托福213以上、日本語一級檢測通過,500元以資鼓勵。

《4》若有特殊證照或成績特優者另提專案討論審查。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