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設計(Axiomatic
design)
公理設計是由MIT的教授N.P. Suh以長達25年左右的時間,所整理出來的一套用於大型或複雜系統設計的一種設計方法論。
Suh教授認為所謂的設計是指
在“我們想要達成的是什麼?”
與
“我們如何去達成它?”
之間的一種不斷地交替。
每一個對應機能需求(FR)的設計參數(DP)回答了"為何選用這個DP?"的問題。
而每一個設計參數也會有其製程變數,它被用來達成個設計參數,則負責回答"如何能得到這個DP?"
設計程序一般公認是由下列幾個步驟所組成的:
1.針對所給定的一組顧客的特性建立設計目標來滿足之
2.產生各種的構想來獲得具有說服力的解決方案
3.分析各種替代性的解決方案並找出最能滿足設計目標的那一個
4.將所選定的設計方案加以具體落實
基本上公理設計的公理:
‧獨立公理-維持各項機能需求的獨立性
‧資訊公理-資訊內容的最小化
所謂的公理乃指
它是種事實不能從別處衍生出來
同時也找不到反證或例外之意。
A-獨立公理→一個好的設計選定達成『Hows』是依據能讓『What』保有獨立性的準則來篩選的。